已被列入立法計劃的深圳反家暴條化療副作用例有創新之舉
  新快報訊 記者鄭雁虹報道一說嚇一跳:深圳93.9%的丈夫曾對妻子施暴!昨日在深圳舉行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討會上,固態硬碟有關部門透露了上述調查結果。
  來自全國各地的160多位專家學者昨日圍繞深圳市化療飲食婦女聯合會起草的《深圳經濟特區反家庭暴力條例(草案)》(下稱《草案》)進行了熱烈討論。《草案》中家庭暴力的對象、界定等問題成為爭議的焦點。當中語言暴力和經濟暴力也被作為家庭暴力的表示形式,這有別於目前的地方性法規或政策對家庭暴力的界定。
  新快報記者瞭解到,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已將《草案》列入立法太平洋房屋計劃。
  據透露,深圳市婦聯與深圳大學法學院社會學系合作開展的問卷調查顯示,在該市55記憶體.5%的家庭曾經出現過家庭暴力行為。施暴者的年齡大概是28至50歲之間,中青年年齡段居多。其中85.8%的家庭暴力發生在夫妻之間。丈夫對妻子施暴的比例是93.9%。值得註意的是,施暴者中有一些是大學本科學歷的幹部、科技人員和教師,從職業分佈來講,以農民工居多,其次是個體經營者但也有高級領導幹部。
  《草案》首開先河將經濟傷害行為納入家庭暴力範圍。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卓冬青老師表示,跟現在正在執行的家庭暴力界定最大不同之處,在於《草案》把語言暴力和經濟暴力列了進來。
  據悉,在家庭暴力防護中心接受的大量家暴投訴中,經常發生施暴者對家庭成員實施經濟控制的行為,對家庭成員造成了很大的傷害。
  五因素成家暴導火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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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介紹,家暴的導火線主要有如下五個方面:丈夫有外遇,用暴力逼迫妻子離婚;因為生女孩心懷不滿實施家暴;收入低,經濟壓力大,毆妻發泄苦悶;丈夫賭博、酗酒引起家庭暴力;自私、猜疑,施暴泄憤。
  調查還顯示近6%的老人之間存在嘲諷、侮辱、威脅、毆打等暴力行為。4%至5%的家庭存在子女及其他成員對老年人施暴。
 
(編輯:SN0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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